江楓伺服器與憐星伺服器 合併伺服器說明
一、『伺服器轉移合併』示意圖
保留資料 |
需轉移之伺服器 |
新伺服器 |
江楓 |
憐星 |
江楓 |
二、作業時程表
起 |
迄 |
事件 |
2009年9月14日(一) |
2009年10月2日(五) |
官網公告規則,【需轉移之伺服器】及【保留資料之伺服器】請玩家自行將不保留資料做刪除。 |
2009年10月2日(五) |
---------- |
關閉『城邦戰』 |
2009年10月7日(三) |
---------- |
關閉伺服器(憐星、江楓)進行合併作業 |
2009年10月8日(四) |
---------- |
開放合併後的伺服器-江楓 |
2009年10月9日(五) |
---------- |
開啟『城邦戰』 |
2009年10月8日(四) |
2009年12月24日(四) |
煩請玩家自行將不保留資料做刪除,以利合併伺服器順利進行。 |
系統將自動於 每週五進行資料轉移作業 |
2009年12月25日(五) |
|
正式關閉【憐星】伺服器。 |
三、玩家注意事項
1. 『城邦戰』關閉時間為2009/10/3(六) 並於2009/10/10(六)再度開放。
2. 2009/10/7(三)併服日程開始後,進行合併作業的伺服器將於10/3(六)暫停『城邦戰』一週。
3. 因合併伺服器後,【需轉移之伺服器】及【保留資料之伺服器】的城邦資料將被清除,為此,10/3(六)將暫停城邦戰,9/26(六)攻戰勝方享有相關城邦福利至正式合併伺服器當天。
角色等級:
1.角色等級小於等於30級 且 2009/6/1之後未再登入遊戲的角色,則將不保留。
角色數量:
2.伺服器角色數量總合不得超過3個,否則將一律不保留。(需日後另外提出申請轉移)
3. 遊戲角色於【轉移資料之伺服器】的伺服器角色數量總合超過3個時,玩家不保留的角色時,需請玩家自行於2009年10 月6日(二)前做刪減角色動作,以利資料保留轉移進行順利。
【說明】「憐星」、「江楓」皆有遊戲角色且數量總合>3,此時玩家需至「憐星」、「江楓」」做角色刪減調整動作,才不會導致角色保留資料轉移失敗。
4.若《江楓》伺服器的角色名稱有發生角色名稱重覆的情況時,則由系統自動隨機給予名稱。
5. 若有遭受系統改角色名稱的玩家,完成轉移後進入遊戲內可以向【失物招領官差NPC】領取「姓名學寶典」(不可交易),並於2008年10月7日(三)~ 2009年12月24日(四)前可以憑此物品找 流星島【鐵口直斷】提出角色更名申請,並於隔週五進行改名動作。
1. 「物品欄」,將隨著角色資料作移轉。
2. 「寵物背包欄」,將隨著角色資料作移轉。
3. 「錢莊欄」內的個人保險箱,合併的伺服器格數相加不得超過80格,超過的部份則自動視為拋棄。
4. 「錢莊欄」內金錢,兩伺服器金錢總和不得超過999,999,999,超過的部份則自動視為拋棄。
1. 家族資料,隨家族族長遷移,除家族族長外的成員將一律離開。
2. 家族倉庫資料,將隨家族族長遷移。
3. 若家族族長角色轉移失敗,家族資料也將一併不轉移。
4. 若【江楓】伺服器的家族名稱有發生家族名稱重覆的情況時,則由系統自動隨機給予名稱。
5. 若有遭受系統改家族名稱的家族長,完成轉移後進入遊戲內可以向【失物招領官差NPC】領取「家族名稱寶典」(不可交易) ,並於2008年10月7日(三)~ 2009年12月24日(四)前可以憑此物品找 流星島【鐵口直斷】品提出家族明稱更名申請,並於隔週五進行改名動作。
1. 若任一方之角色轉移失敗,則視為戀人關係重建失敗,需等至兩方角色轉移成功,即會自動進行戀人關係重建。
2. 若任一方在戀人關係重建完成前與任何人結為戀人,則視為戀人關係重建失敗,將無法再回復原有之戀人關係。
(有成功的角色,它可以選擇跟別人結為戀人,也可以等之前伺服器的戀人轉移成功後,系統自動再結合成為戀人)
1.角色資料轉移失敗的玩家,需自行於2009年12月24日(四)前向客服提出單一角色保留申請,系統將自動於每週五固定「例行性維護時間」進行資料轉移作業。
2.戀人關係因其中一方的角色轉移失敗而導致戀人重建失敗的玩家,於2009年12月24日(四)前向客服提出單一角色保留申請,待雙方都角色轉移成功,系統將自動於每週五固定「例行性維護時間」進行資料轉移作業。
3.角色名稱及家族名稱在轉移時有遭受系統自動更名的玩家,將於進行轉移後向【失物招領官差NPC】領取相對應的物品,於2009年12月24日(四)前可憑該物品在遊戲內進行更名動作申請,並於隔週五進行改名動作。
4. 請玩家必須於伺服器開放後至2009年12月24日(四)上午10點前,前向客服提出單一角色保留申請,如因以下情況導致於轉移期限後無法進行遊戲之玩家,本公司將不負賠償之責任: • 未於2009年12月24日(四)前調整角色資料者,將視為玩家放棄轉移的權利。 • 轉移時資料異常導致失敗無法進行遊戲,而又未於2009年12月24日(四)前再次申請的玩家。
5. 於伺服器進行轉後,2009年12月25日(五) 上午10點後未轉移玩家之資料,將全部清除。
項目 |
需轉移之伺服器 |
城邦佔領 |
|
|
家族記錄 |
O |
O |
家族倉庫 |
O |
O |
好友記錄 |
|
|
MAIL記錄 |
|
|
戀人記錄 |
O |
O |
注1:家族記錄需家族族長角色轉移成功才保留。
注2:家族倉庫錄需家族記錄、家族族長角色都轉移成功才保留。
注3:戀人記錄戀人雙方均轉移成功才保留。
注4:戀人記錄若任一方在戀人關係重建完成前與任何人結為戀人,則永久無法保留。
注5:無O的選項,皆為須清除。 |